蒙牛乳业代理分销系统简介

代理分销 2022-09-27 16:54:57

蒙牛公司的分销渠道基本结构及政策


根据战略需要,蒙牛在省会城市和其他地区选择了不同的分销商种类,在深度分销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三层渠道的分销结构,并且制定了严格的渠道政策以保证渠道建设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的社会条件和乳员自身的特点:蒙生采用了三层的分销结构。在经济性的愿则下最大程度的满足了乳产品的分销要求,并在省会城市建立分公可制度,而在其他区域建立经销商制,在渠道的战略部署上达到了“未雨绸缪”的效果。


1、分销商种类
蒙牛对分销商按照品类不同和分销商种类不同进行了详细具体的划分。
按照品类:按照不同的品类进行划分,常温液态奶、低温液态奶、冰品、奶品各由不同的经销商负责,经销商经营不同类别的产品向不同的事业部申请;
按照分销商种类的不同;分销商分为两类,一类是分公司,蒙牛以参股的形式成立的公司。另一类是独立的经销商。
如果同一个经销商既想做常温液态奶又想做低温液态奶,或同时做其他产品组合,则必须向不同的事业部分别申请。
在北京、上海、福州等省会城市通常建立分公司,而在其他大城市一般是采用经销商制。


2、蒙牛的分销渠道基本结构
乳产品属于食品类快速消费品,具有保质期短,利润空间小,消费频率高的特点,所以要求建立高宽度的分销渠道来扩大市场覆盖面,蒙牛采用三级渠道的分销结构,即生产商--分销商--二级批发商—零售商,遵循了传统的乳品分销结构,每个事业部分别负责本部旗下的分公司和经销商,经销商负责二级批发商、组织购买者以及大型的零售终端,二级批发商负责中小型零售终端,包括中小型超市、仓储式商店、西饼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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